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02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期限为一年,自冻结措施完成次日起计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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