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秦学兰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3191204818962,0101,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609.50元。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9-22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