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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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华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合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设立纠纷 |
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华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444000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