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华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合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设立纠纷
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华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444000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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