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鲁安能源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泰安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泰安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1378367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山东鲁安能源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1-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