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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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温江区的房屋产权(网签备案号:306376),期限为三年。 上述财产保全范围以106131.32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1051元,由申请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2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