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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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臣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雪中腾实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力臣麻棉纺织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凯臣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应至原告绍兴市力臣麻棉纺织品有限公司处提取价值112178.50元的面料货物; 二、被告上海凯臣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绍兴市力臣麻棉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145371.5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8月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三、驳回原告绍兴市力臣麻棉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上海凯臣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04元,由被告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0元,由反诉原告上海凯臣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