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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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的起诉。 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8672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