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济南永泰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先予执行被申请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给付申请人***医疗费100000元。 案件申请费1400元,由被申请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