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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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家寨分理处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府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958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 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