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州市顺德物流有限公司 莱州市恒德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2020)鲁0683民初5464-1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款50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本院(2020)鲁0683民初5464-3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莱州市恒德物流有限公司、莱州市顺德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5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