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安县金农光电有限公司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晶通恒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鞍山轮胎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晶通恒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13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