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信阳中岩恒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用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受理费3100元,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