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东兰唐锦玫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河池市东兰县新科农业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东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1224民初78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被告:河池市东兰县新科农业专业合作社。住所:广西东兰县三石镇那桑新村****。

法定代表人:黄玉凤,该公司经理。

被告:广西东兰唐锦玫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广西东兰县三石镇那桑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4MA5NBEOPX9。

法定代表人:刘建毅,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河池市东兰县新科农业专业合作社、广西东兰唐锦玫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立案。2020年9月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42元,减半收取计221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9-7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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