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中瑞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分公司 新疆昌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昌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187元,退还原告新疆昌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