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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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新0102执1962号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新疆茂华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天鑫宏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驭臻美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失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