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华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2324民初184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新疆华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利生,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东,系该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晨,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新疆华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2020年11月11日,原告***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774元,减半收取887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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