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金开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安人脉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113民初23074号

原告:陕西金开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亦红,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西安人脉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具体职务不详。

被告:陕西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汉族,住***。

被告:***,女,汉族,住***。

被告:***,男,汉族,住***。

被告:***某,男,汉族,住***。

原告陕西金开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人脉商贸有限公司、陕西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陕西金开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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