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大亚湾华达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391执2233号

屈丽萍与惠州市大亚湾华达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2020)粤1391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2020)粤1391执2233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本案执行款25614.3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279元为执行费。

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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