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聊城市广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驾驶、聊城市广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鲁P×××**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共计10万元。 申请人应当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应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需要继续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