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 日照致力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2执保1853号 申请人日照致力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的(2020)鲁1102财保70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本院作出(2020)鲁1102财保708号之二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4510000010120100275368内存款600万元的冻结。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浙商银行济南分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853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