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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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7民初487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工程款1,179,225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413元,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413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