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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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8)鲁15民终2364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2018)鲁1581民初695号民事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28512元,由山东铁临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