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
临清运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铁临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省电力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鲁15民终2364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2018)鲁1581民初695号民事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28512元,由山东铁临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6
发布日期 2020-1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