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徽商进出口有限公司
安徽易商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2019)皖1881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安徽省徽商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退还一审原告安徽省徽商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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