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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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恒泰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高翔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2020)湘0703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 二、湖南高翔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在三包期内未解决好车辆故障问题给***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23元,合计1748元,由***负担1500元,由湖南高翔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