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宁鲁电水泥有限公司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济宁鲁电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球磨机一套,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变卖、抵押、典当、赠与、损毁等行为。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0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7日)。(保全价值为265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9-8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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