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中堃贸易有限公司 阳江市花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东中堃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阳江市花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广东中堃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