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乐市九洲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3500000元。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申请人博乐市九洲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该财产保全措施。 |
| 裁判日期 | 202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