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市中辰针织有限公司 廊坊市坤友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502民初5569号 原告:廊坊市坤友电气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瑞民。 被告:河南龙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保才。 原告廊坊市坤友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龙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廊坊市坤友电气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廊坊市坤友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