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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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福鑫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平县人民法院(2019)鲁0923民初2055号民事案件中享有的债权200万元,冻结期限两年,冻结期间不准被申请人***以任何方式理由支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款项。同时查封担保人***所有的产权证号为东房权证2007字第××号的担保房产,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间由其管理使用,但不准其抵押、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福鑫建材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