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扬海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稳健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金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稳健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7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