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
青岛华邦信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405民初195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青岛华邦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信公司),住***。

被告:青岛郎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泽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思,山东舜天(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2020年9月23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裁判日期 2020-9-23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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