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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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6)豫1104民初2138号民事判决书。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期满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6-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