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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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35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7月8日开始计算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利息总额应扣除2019年12月14日支付的200000元); 二、被告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684元,由被告***、***、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0430元,原告***负担425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