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粤0604执保3952号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住***。

负责人:黎文贤。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舒聪、朱小光,分别系广东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案件申请费1910元,由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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