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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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粤0604执保3952号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住***。 负责人:黎文贤。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舒聪、朱小光,分别系广东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案件申请费1910元,由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