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昆钢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翔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云南昆钢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昆钢分理处,账号为:551×××46的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2888234.80元予以解除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