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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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604执309号之一 游涛、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游涛与被执行人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黑0604民初498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标的7195元,申请执行费50元。执行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款项7245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