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州创诺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和湖州创诺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借款21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和湖州创诺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47.5元,由***、湖州创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