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 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赔偿保险金7530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72元,减半收取886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