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阳颍州兴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115执6505号 阜阳颍州兴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与你方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0)粤7101行审5521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方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申请,本院依法以(2020)粤0115执6505号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你方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粤0115执6505号之一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你方与阜阳颍州兴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0)粤7101行审5521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阜阳颍州兴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你方申请,本院依法以(2020)粤0115执6505号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阜阳颍州兴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