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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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龙川县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源和誉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龙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622执保91号 关于申请人河源和誉纺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龙川县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2020)粤1622民初1725号之一民事裁定已对如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一、查封被申请人龙川县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XX号(办公楼)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隆私0220151XXX;二、查封被申请人龙川县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5-4号(宿舍楼)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隆私0220151XXX;三、查封被申请人龙川县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5-4号(1号厂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隆私0220151XXX;四、查封被申请人龙川县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5-4号(2号厂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隆私0220151XXX;期限均为三年。全案现已保全完毕,本院(2020)粤1622执保91号案已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