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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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异议人匡淑娟的异议成立。 二、解除对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学院路(恒嘉时代广场一期)的9幢1601号房产的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7-17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