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众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元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上海元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上海元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至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