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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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温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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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2019)浙0382民初480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温州分所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均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温州分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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