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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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2019)浙0382民初480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温州分所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均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温州分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