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天盛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中财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天盛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东天盛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天盛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湖南中财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4017.2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04017.2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19年10月10日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受理费1221元,由被告广东天盛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天盛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