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惠民县佳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惠民县玛祖凯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9)鲁16民终60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2018)鲁1621民初2502号民事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1861元,由惠民县玛祖凯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2-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