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辰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湖北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临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辰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2019年11月28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RZFQ191128030);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辰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赔偿损失61,636元;

三、被告***、***对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辰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5元(原告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辰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担330元,被告***、***、***共同负担18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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