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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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2016)鲁1524民初104号民事判决;

二、***、***、***在各自继承鞠华栋的遗产范围内,向济南戎征达实业有限公司清偿鞠华栋的25万元债务;

三、驳回济南戎征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负担3000元,济南戎征达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050元,再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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