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宝丽雅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广东宝丽雅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撤回本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312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1812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广东宝丽雅金属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767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677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