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宝丽雅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广东宝丽雅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撤回本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312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1812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广东宝丽雅金属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767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677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1-02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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