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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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邦阔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02执3311号 汤红梅、常州邦阔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482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汤红梅与被执行人常州邦阔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向常州市车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办理苏D×××**号车辆过户手续。后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相关车辆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汤红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482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