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宏兴钢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北宏兴钢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442.2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湖北宏兴钢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